2007年12月25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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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职能努力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
浙江省司法厅厅长 胡虎林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关键要体现在行动上。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最根本的是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思维,创新方法,扎实工作,努力在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大有作为

  胡锦涛同志的十七大报告,高屋建瓴,是全党全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奋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纲领性文献。省委关于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决定,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的重大举措,是顺应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愿望要求的战略部署。对此,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结合各地特点,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添砖加瓦。
  要着眼于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大力规范和发展法律服务业。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为目标,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不断健全完善与司法工作相配套的主体明确、功能完备、秩序规范、管理科学的法律服务体系。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引导律师参政、议政,积极参与地方法规、规章的起草和修改,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巩固公证体制改革成果,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确保公证的质量和信誉。建立面向社会的统一的司法鉴定体制,加强司法鉴定管理。
  要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营造人民群众所期盼的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和生活环境,切实履行各项维稳职能,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枫桥经验”闻名全国,新时期我们要进一步推广创新“枫桥经验”,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工作领域的创新;不断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建立专业化、职业化调解组织。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同时,加强维稳工作机制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依托“综治中心”平台,推动司法所与各相关部门建立联动联调联防工作机制。
  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根据未来几年农村地区将是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主战场的新情况,建立农村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使其顺利开展。要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着力构建党委政府统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要着眼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制观念、保障和发展基层民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五五”普法规划已经全面实施,司法行政部门要着重在普法中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健全机制,完善体系,努力构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广泛开展全民普法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法制宣传的形式要不断创新,提高法制宣传的可读性、可视性,繁荣和发展法制文艺,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同时,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指导并积极参与地方依法治理,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实现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发展。
  要着眼于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建设、业务建设和基本设施建设,推动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延伸,建立农村法律援助体系。加大力度重点做好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农民工等社会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为了保护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在严格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同时,要健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保证我省法律援助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